公費疫苗接種對象
2/26/2021 更新
第一順位為維持醫療量能醫事人員;
第二順位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;
第三為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,包含國籍航空機組員、國際商船員、防疫車隊駕駛、在港埠需接觸旅客與外籍船員者、防疫旅館第一線人員等。
第四順位為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,由各主管機關提需求說明、預估接種人數及時程,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案申請,再視疫苗進口期程及供應量整體評估提供,對象包含因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、以互惠原則提供外交人員接種的外國駐台員眷等、代表國家出國的運動員或選手。
第五順位為維持治安的警察、憲兵;
第六順位為機構及社會福利照顧系統人員及受照顧者;
第七順位為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必要人員,如軍人;
第八順位為65歲以上長者;
第九順位為19到64歲具易導致嚴重疾病的高風險疾病者、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者;
第十順位為50到64歲成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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